尊敬的用户:
为切实做好十月份重大会议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属地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对论坛、贴吧、社区、博客平台、供求发布平台及提供评论功能的网站等交互式网站落实实名登记制工作,对网站用户发布的信息实行“先审后发”的管理机制,不得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违反规定的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即日起,我司将配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网站需取得公安网站备案(http://beian.gov.cn),未履行备案手续不得接入;
2.网站需以公司或其它机构运营,个人不得接入;
3.网站需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未实名不得接入;
4.网站需落实信息审查制度,被人恶意发布不良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并以屏蔽的不得接入;
5.请各交互式网站用户于9月30日前完成网站的整改、迁移工作;
6.我司于10月1日起不再为不符合要求的交互式网站提供网站接入服务。
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唯一网络
2017年9月26日
法律法规延伸阅读
一、《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cac.gov.cn/2017-08/25/c_1121541921.htm
二、《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cac.gov.cn/2017-08/25/c_1121541842.htm
三、《网络安全法》: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6-11/07/content_2001605.htm
尊敬的用户:
为切实做好十月份重大会议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属地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对论坛、贴吧、社区、博客平台、供求发布平台及提供评论功能的网站等交互式网站落实实名登记制工作,对网站用户发布的信息实行“先审后发”的管理机制,不得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违反规定的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即日起,我司将配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网站需取得公安网站备案(http://beian.gov.cn),未履行备案手续不得接入;
2.网站需以公司或其它机构运营,个人不得接入;
3.网站需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未实名不得接入;
4.网站需落实信息审查制度,被人恶意发布不良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并以屏蔽的不得接入;
5.请各交互式网站用户于9月30日前完成网站的整改、迁移工作;
6.我司于10月1日起不再为不符合要求的交互式网站提供网站接入服务。
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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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6日
法律法规延伸阅读
一、《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cac.gov.cn/2017-08/25/c_1121541921.htm
二、《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cac.gov.cn/2017-08/25/c_1121541842.htm
三、《网络安全法》: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6-11/07/content_2001605.htm